第B0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申请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15-05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申请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客运”)正在筹划挂牌新三板的有关事宜,该筹划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避免股票价格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山公用,股票代码:000685)于2015年7月9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关注中港客运筹划挂牌新三板的有关事宜,最迟不超过2015年7月16日复牌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123,债券简称:12中山01及债券代码:112212,债券简称:14中山债)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正常交易,不停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5-059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

 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8.9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4.83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824.79万股(含9,824.79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18,286.72万股(含18,286.72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4年6月16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2014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4年6月17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9.1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9,664万股(含9,664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4年12月18日,公司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议案》。由于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4年6 月24日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9.14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8.9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664万股(含9,664万股)调整为不超过9,824.79万股(含9,824.7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324.84万元(含)。

 201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778,683,21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3,604,964.5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622,946,572股。

 2015年6月30日,公司公告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7月7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依照公司2014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决议、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决议、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底价和拟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根据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8.9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4.83元/股。

 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8.99元/股-0.3元/股)/(1+80%)=4.83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824.79万股(含9,824.79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18,286.72万股(含18,286.72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根据以下方式确定:

 调整后的发行股数=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不超过88,324.84万元/4.83元/股=不超过18,286.72万股。

 3、除上述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