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是“海普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Resverlogix Corp.进行投资的议案》,公司与Resverlogix Corp.(以下简称“RVX”)签署框架协议。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Resverlogix Corp.进行投资的公告》。
根据正式股权购买协议和授权协议的谈判,公司近日与RVX签署《认购协议》和《授权协议》,除上述公司中已经披露的主要内容外,最终的授权协议中新增两点内容:1、RVX208全球三期临床实验在香港、澳门、台湾三期临床研究费用由海普瑞承担,预计150万美元,分三年付清,每年50万美元;2、若香港、澳门、台湾三期临床研究费用超过150万美元,超过部分经RVX书面同意后,海普瑞以认购RVX普通股方式支付,具体方式为于RVX书面同意后30个月的最后一个月内认购50万美元RVX普通股,购买价格为购买日前五个交易日均价,同时按照加拿大多伦多交易市场规则要求锁定。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