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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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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变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7月8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翰宇药业”(股票代码:300199)、“新都化工”(股票代码:002539)、“贝因美”(股票代码:002570)、“跨境通”(股票代码:002640)、“亿利达”(股票代码:002686)、“云铝股份”(股票代码:000807)、“锡业股份”(股票代码:000960)、“众信旅游”(股票代码:002707)、“上海钢联”(股票代码:300226)、“阳光电源”(股票代码:300274)、“三六五网”(股票代码:300295)、“红宇新材”(股票代码:300345)、“国金证券”(股票代码:600109)、“上海家化”(股票代码:600315)、“恒生电子”(股票代码:600570)继续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本公司将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9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12号文核准,已于2015年7月6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5年7月10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延长至2015年8月10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广发证券等多家销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及《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也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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