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0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子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胡卫林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丰”)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富阳春江支行申请融资授信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经审议,本次公司对新永丰的担保事项,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3)。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0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丰”)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富阳春江支行申请融资授信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2、简要说明:
2015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名称: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李庆富
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富阳市大源镇广源大道29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精密冷硬薄钢板、热镀锌钢板生产、销售;热镀铝锌钢板、彩钢板、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批发;货物进出口。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经营镀锌板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扬子新材持有新永丰51%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的资产总额为176,984,391.55元,负债为108,476,712.26元,资产负债率为61.29%, 2014年1-12月份营业收入35,835,353.53元,实现净利润-1,485,811.3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新永丰拟向中国银行富阳春江支行融资5000万元,公司为新永丰担保5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本次担保期限不超过2016年7月8日。具体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新永丰的担保事项,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60%,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