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控股”)通知,雅戈尔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雅戈尔控股于2015年7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本次增持前,雅戈尔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李如成、宁波盛达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71,204,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4%。
本次增持后,雅戈尔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71,704,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6%。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以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雅戈尔控股拟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以不超过50,000万元自有资金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雅戈尔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且雅戈尔控股原已承诺:自2009年5月16日起,在未来十年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99,272,181股。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雅戈尔控股所增持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