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扬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万里扬集团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的来源为其自筹取得。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进行。
四、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六、截至本公告日,万里扬集团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68,6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75%;一致行动人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合计直接持有26,3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七、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