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黄笑华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7月3日以个人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10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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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拟通过增持分享公司持续发展的收益。作为公司董事、总裁增持公司股票,可以有效将个人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2、增持计划:黄笑华先生不排除未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可能性。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黄笑华先生已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后续若黄笑华先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