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Z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信科技”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通过组合证券申购、赎回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长信科技(代码:30008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东山精密”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通过组合证券申购、赎回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东山精密(代码:00238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飞利信”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飞利信(代码:300287)”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海印股份”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通过组合证券申购、赎回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海印股份(代码:000861)”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联美控股”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联美控股(代码:600167)”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蒙发利”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蒙发利(代码:00261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欧菲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通过组合证券申购、赎回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欧菲光(代码:00245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盘江股份”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盘江股份(代码:60039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沱牌舍得”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通过组合证券申购、赎回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沱牌舍得(代码:600702)”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西藏药业”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西藏药业(代码:600211)”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雪萊特”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雪萊特(代码:00207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正邦科技”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正邦科技(代码:002157)”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宗申动力”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通过组合证券申购、赎回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宗申动力(代码:00169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5020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分级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5年7月7日
赎回起始日2015年7月7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5年7月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0203650203750203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注: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互联金融”,基金代码:502036)、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场内简称“网金A”,基金代码:502037)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网金B”,基金代码:502038)。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基础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A类份额、B类份额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基础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只能在场外已开通此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

2.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场内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超过50,000元的应为1元的整数倍(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场外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1)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场外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场外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0.36%
100万元≤M<200万元0.18%
200万元≤M<500万元0.12%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1.20%
100万元≤M<200万元0.60%
200万元≤M<500万元0.40%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场内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场内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场内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00份;场外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以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场外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场外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有基金时间T场外赎回费率
T<1年0.50%
1年≤T<2年0.25%
T≥2年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其他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销售机构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7.2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王欢欢、白小雪

电话:0755-83195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0755-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01室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bank.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 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8)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王雪筠

客服电话:010-85679238、010-85679169

网址:www.ciccs.com.cn

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40层-43层

法人代表: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1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95531

免费服务热线:95531

联系人:汪汇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1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联系人:刘一宏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联系人:黄英

电话:0591-38162212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cn

1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周睿

网址:www.shrcb.com

1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汪明丽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868117

网址:www.cnhbstock.com

1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网址:www.962518.com

16)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8503

传真:021-68865938

网址:www.xcsc.com

1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1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0591-96326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278701/

传真:0591-87841150

网址:www.gfhfzq.com.cn

19)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谢项辉

电话:0571-87901053

客服电话: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2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邵艳霞

电话:010-57398063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网址:www.jhzq.com.cn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人代表:杜航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23)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客服电话:0379-96699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胡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51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24)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人代表:周晖

客户服务热线:0731-84403319

联系人:胡智

电话:0731-84779521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2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客服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联系人:卢琳

联系电话: 0371-68599287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2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27)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大钟亭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客服电话:025-83367888

联系人:石健

电话:025-83367888

传真:025-83364032

网址:www.njzq.com.cn

28)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网址: http://www.dwzq.com.cn

30)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电话:025-58588167

传真:025-58588164

网址:www.jsbchina.cn

3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服电话:4008096096

联系人:徐雅筠、杨再巧

网址:www.swsc.com.cn

3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人代表: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客服热线:4006662288

联系人:徐世旺

网址:www.jhzq.com.cn

3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网址:www.nesc.cn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进行查询。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