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厂综合楼二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78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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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庆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梁焯森、邱敏芝、唐敏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已履行请假程序;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肖汉卿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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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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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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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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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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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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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董事张庆华、方锦程、谭渊明、陈波、陈爱春、黄敏和独立董事罗杰英、唐红、王桂华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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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传龙先生、韩丹女士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何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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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杰、纪昌航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