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5—034
转债代码:113501 转债简称:洛钼转债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大股东提议进行2015年中期每十股转增二十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日,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大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商集团”)提交的《关于2015中期利润分配的提议和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让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提议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鸿商集团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意见和承诺
公司董事会收到鸿商集团提交的《关于2015中期利润分配的提议和承诺》后,召集全体董事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并一致认为:
鸿商集团提议的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各位董事均同意在董事会后续审议上述议案时投赞成票。
三、其他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确定最终的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5—035
转债代码:113501 转债简称:洛钼转债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大股东提议进行2015年中期每十股转增二十股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2日收到大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商集团”)提交的《关于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提议和承诺》,并于2015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大股东提议进行2015年中期每十股转增二十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支持上述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鸿商集团于2015年7月3日就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提议进行了补充承诺,内容如下: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审议“进行2015年中期每十股转增二十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止,鸿商集团承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A股及H股股份。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确定最终的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5—033
转债代码:113501 转债简称:洛钼转债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管理层及董监事增持公司A股股份计划的
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接到有关公司管理层及部分董监事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董监事鉴于近日公司股票价值大幅非理性下跌,公司股票价值被严重低估,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计划自2015年7月3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并在符合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不少于1,500,000股,计划增持资金不少于2,250万元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本次增持属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董监事个人行为。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员及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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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原因及资金来源
鉴于近日公司股票价值大幅非理性下跌,公司股票价值被严重低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上述公司管理层人员及相关董监事计划在2015年7月3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合计不少于1,500,000股A股股份。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由相关人员自筹。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参与增持的管理层人员及相关董监事承诺
参与增持的管理层人员及相关董监事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A股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