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晓东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主要内容
1.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提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8,000,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448,000,000股。
2.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刘晓东先生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晓东先生《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刘晓东先生,董事张其忠先生、林丽莺女士、高原先生(超过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并一致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刘晓东先生提议的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股本规模、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持续盈利情况及公司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上市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上述提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目前公司有充足的经营性现金流,现金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股本转增后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做大做强;提议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参与讨论的上述4名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的相关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减持股票情况及未来6个月拟减持情况
1.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未减持公司股票。
2.截至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在收到上述提议后,于当天进行了讨论并决定尽快披露该提议,确保减少内幕信息传播时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201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