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相关事项尚在筹划过程中。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295,证券简称:精艺股份)自 2015年7月2日开市起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同时申请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7月8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5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8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应当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军先生。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日。
(七)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相关议案及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任晓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熊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陈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罗其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第四届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有关材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6、审议《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符合条件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7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95;投票简称:精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累积投票制议案,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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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议案1和议案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 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2名: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议案2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2名: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对于议案3~6,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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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余敏珊。
2、联系电话:0757-26336931、26632838。
3、传 真:0757-22397895、26320213。
4、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
5、邮政编码:528311。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投票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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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对于第1、2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二、对于议案3~6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①委托人姓名: 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③委托人股东帐号: ④委托人持股数:
⑤受托人姓名: ⑥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