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 3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5 年7 月3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1.本公司开通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488)和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489)与以下基金互相转换:

 ■

 2.本公司开通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91)与以下基金互相转换:

 ■

 万家瑞丰、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接受日累计金额超过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的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不含 100 万元),则将根据单笔申请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认,直至累计确认金额达到此次日累计金额上限。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转换业务的办理地点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如代销机构如开通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届时公告。

 四、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基金转出时,应按照每支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本公司对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委托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2.本公告仅对基金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以上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95538转6)了解以上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以上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以上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 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盘江股份”“长江电力”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盘江股份”(股票代码600395)发布的停牌公告,该股票自 2015年6月9日起停牌。根据“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发布的停牌公告,该股票自 2015年6月15日起停牌。依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7月2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盘江股份”“长江电力”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交易并且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