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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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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5-014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 年 6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丁宏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24,406,215.80万元。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5-015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于2015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克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4,406,215.8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5-016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海环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406,215.8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708号”文《关于核准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0万元,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9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67,240.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07,759.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12日出具“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5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累计投入及本次拟置换金额为24,406,215.8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406,215.80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政策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XYZH/2015SHA20034号《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金海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海环境公司截至2015年5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金海环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金海环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金海环境2015年7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以及2015年7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金海环境以本次募集资金24,406,215.80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406,215.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4,406,215.8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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