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电话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研究推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已启动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讨论及员工意见的征求工作。目前,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本公告中第二部分第2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从推出到实施需要取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此过程中,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面临着政策、利率、经济周期、流动性等诸多不确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