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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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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编号:临2015-054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国有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2日和2015年6月6日发布了《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43号)和《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临2015-045号),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自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12日连续停牌。2015年6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46号),明确本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5日起继续停牌。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国有股权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3日至7月12日继续停牌。

 目前国资公司、本公司、各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探讨和论证与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相关的前置性条件和附加条件的设置问题。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方案的确定涉及员工国有身份转换等前置性条件,相关工作量大;各项报批程序及后续公开征集股份受让方工作所需时间较长。公司将于2015年7月7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若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最晚于2015年10月15日复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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