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继续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5-053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志昌顺”)发来的《告知函》,重新将其持有公司16,399,884股股份继续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已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金志昌顺持有公司90,199,3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2%。截止公告日,金志昌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90,199,36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2%。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