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66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2015年6月19日,公司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并于当日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经审核,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