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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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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部分代销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鼓励基金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协商,决定本公司旗下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7月7日起参与上述代销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购费率优惠业务

 1.1适用销售机构

 适用销售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2优惠活动时间

 优惠活动自2015年7月7日起持续进行,具体结束时间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1.3优惠业务安排

 投资者通过国都证券、天天基金网上交易系统以及通过诺亚正行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电子渠道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业务

 2.1适用销售机构

 适用销售机构为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2优惠活动时间

 优惠活动自2015年7月7日起持续进行,具体结束时间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2.3优惠业务安排

 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网上交易系统以及通过诺亚正行定投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咨询方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3.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网址:www.zofund.com

 3.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4、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风险提示

 4.1、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投资人权益须知》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4.2、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基金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保证一定盈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网站。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适用范围

 本基金与下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

 注:

 1、基金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也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2、同一基金的A类份额与C类份额之间不可转换。

 5.2.2业务办理机构

 自2015年7月7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5.2.3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5.2.4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目前场内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实行“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采用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后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基金转换确认成功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6)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本公司可相互转换基金、转换方式、费率标准及具体计算公式等以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或由本公司另行确定后予以公告。

 (7)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及报备义务。

 (9)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处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必须提供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个人投资者

 1.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机构投资者

 1. 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投资者以电子交易方式提交基金转换申请,则不受上款约定,具体办理方式参见各销售机构电子交易规则。

 5.2.5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25%,申购补差费率为0.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50=10,50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000×1.050×0.25%=26.25元

 补差费(外扣)=(10,500-26.25)×0.5%/(1+0.5%)=52.11元

 转换费用=26.25+52.11=78.36元

 转入金额=10,500-78.36=10,421.64元

 转入份额=10,421.64/1.195=8721.04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8721.04份。

 5.2.6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时,本公司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及报备义务。

 5.2.7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转换业务转入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

 6.2 定投业务安排

 (1)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上述各代销机构相关规定执行。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永裕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永裕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袁维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 010-66107571

 联系人:刘秀宇

 客服热线: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6030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13

 传真:0532-85022301

 客服热线: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江南大道 588号 恒鑫大厦19、20楼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江南大道 588号 恒鑫大厦19、20楼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电话:0571-96598

 客服热线: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李广宇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热线: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无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新趋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开通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和费率优惠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5年7月7日起在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开通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中欧趋势,基金代码:166001)的转换、定投和费率优惠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日常转换业务

 1.1、 适用范围

 本次开通公司旗下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6001)与下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

 注:基金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也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1.2、 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1.3、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1.4、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目前场内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剩余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本公司可相互转换基金、转换方式、费率标准及具体计算公式等以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或由本公司另行确定后予以公告。

 (4)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公告。

 2、定投业务

 2.1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

 2.2 定投业务安排

 (1)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上述各代销机构相关规定执行。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定投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趋势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趋势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3)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对应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3、费率优惠优惠业务:

 3.1 申购费率优惠业务

 3.1.1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适用基金销售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1.2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自2015年7月7日起持续进行,具体结束时间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3.1.3申购费率优惠业务安排

 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电子渠道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申购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75%的,统一优惠至0.75%;原申购费率低于0.75%或适用固定费率的,维持原费率。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电子渠道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通过柜台申购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和诺亚正行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申万宏源证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通过电话银行申购享有5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电子渠道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6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具体费率优惠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2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业务

 3.2.1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适用基金销售机构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2.2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自2015年7月7日起持续进行,具体结束时间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3.1.3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业务安排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申购上述基金,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电子渠道申购上述基金, 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定投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通过柜台申购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投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投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具体定投申购费率优惠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之前已开通相关业务的基金,其业务将持续开展。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持有“天威视讯”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天威视讯(股票代码:002238)于2015年6月29日起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2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该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活跃交易。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持有“新联电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新联电子(股票代码:002546)于2015年6月17日起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2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该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活跃交易。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更好地保证中欧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7日起限制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超过20,0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请金额等于或低于20,000,000元的,全部确认成功;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请金额高于20,000,000元的,则按注册登记系统清算顺序,逐笔累加后不超过20,000,000元(含)限制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申请笔数确认失败。

 实施上述限制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如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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