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5-036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2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填写了表决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河北中储物流中心的全资子公司-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受让价格以经备案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206号)《河北中储物流中心拟转让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114.73万元,确定债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986.42万元,合计人民币12101.15万元。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5-037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决定投资35000万元(公司占股100%)设立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丽水大街1186号
3、法定代表人:戴庆富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商品储存,加工,包装,装卸,检验,搬运货物,物资配送,普通货运,水陆联运,货运代理,集装箱装卸、拆箱、掏箱,库房及机械设备出租,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电子商务,动产监管,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木材、建筑材料、粮油、文化办公机械、五金、交电、电工器材、汽车(小轿车除外)及零部件、橡胶制品、装饰材料、服装、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供应链管理,衡器、起重机械修理,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暂定)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15-038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决定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木材的销售”,并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5-039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议案》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挂牌价格为53000万元。经研究,公司决定参与竞买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竞买股权相关事宜。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参与竞买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公告》(临2015-040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41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5-03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相关协议在满足生效条件后生效。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的情况: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受让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拥有的泰达大厦办公用房,受让价格为1494.3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过去12个月无其他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整合优质资源,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及盈利能力,进一步实现中储整体上市的战略发展目标,经研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河北中储物流中心的全资子公司-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受让价格合计12,101.15万元。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投资建设中储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项目。
本次转让协议的签署日期为2015年7月2日,签署地点为中国北京。由于转让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所属河北中储物流中心,该项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关联交易,为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在控股股东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在此次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双方介绍
(一)转让方:河北中储物流中心
1、基本情况概要
河北中储物流中心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在河北地区的直属单位,是具有50多年历史的国有大型综合物流企业。
2、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河北中储物流中心
住所:石家庄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03号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张勘勇
注册资本:壹仟柒佰叁拾壹万叁仟元整
经营范围:物资储存、起重设备修理、机电设备(国控除外),轻化工材料、物资装卸、金属矿产品(国控除外)、炉料、天然橡胶、焦炭、服装、轮胎、普通货运、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化肥、家用电器、灶具、食用农产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6年8月15日)、代理报关、代理报检***国际货运代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纸文教用品、日用杂品、物流服务、货运代办、市场物业管理、摊位出租、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易燃液体:煤焦油、含二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易燃固体、自然和遇湿易燃物品;茶(有限期至2017年5月22日)。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 产 状 况 表
单位:万元
■
经 营 情 况 表
单位:万元
■
(二)受让方: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概要
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永进道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大伟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开展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线电缆、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 产 状 况 表
单位:万元
■
经 营 情 况 表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2、注册登记情况
名 称: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23号
法定代表人:张堪勇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成立时间:2014年01月23日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以201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CHW津审字(2014)1567号),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
利润表
单位:万元
■
4、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以201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河北中储物流中心拟转让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206号],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后资产账面价值为11,488.85万元,负债为9,999.14万元,净资产为1,489.71万元;相关债权9,986.42万元,委估股权及相关债权合计11,476.13万元。经评估,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及相关债权评估值为12,101.15万元,增值率为5.45 %。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增值原因为委估土地评估基准日征地费用比成交日略有增加。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上市公司不存在为该标的公司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的情况,该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外担保等方面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协议签署各方的名称
转让方:河北中储物流中心
受让方: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协议转让标的物
1、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物为:
(1)转让方持有的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转让方对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
2、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物交付日起,受让方透过其全资控股的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河北中储红星美凯龙项目”的全部权利、权益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石新华国用(2014)第00029号、第00033号、第00037号和第0004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共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变更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北卓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石家庄三利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河北中储红星美凯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及其一切及全部补充协议和告知函约定的全部权利、权益、利益和义务;
(4)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卓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装饰和经营管理三方协议》约定的权利、权益和义务;
(5)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的权利、利益和义务;
(6)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卓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三方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权利、利益和义务;
(7)“河北中储红星美凯龙项目”项下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其他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及合同和协议约定的权利、权益和义务。
(三)协议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
1、受让方受让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向转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以经备案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206号)《河北中储物流中心拟转让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114.73万元;
《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基准日至转让标的物交付日期间发生的与河北中储红星美凯龙项目相关的投资及管理费用和支出,经转让方和受让方事先协商一致,由受让方据实支付转让方。
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申请并办理完成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之日(本协议中称“转让标的物交付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且一并支付本条第二款约定的项目投资及管理费用和支出。
2、受让方受让转让方对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向转让方支付的债权转让价款以经备案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206号)《河北中储物流中心拟转让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债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986.42万元。
《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基准日至转让标的物交付日期间新发生的转让方对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应事先征得受让方同意并书面确认方可作数和支付。
转让标的物交付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债权转让价款的50%及本条第二款约定的新发生的债权转让价款;河北中储红星美凯龙项目土建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支付债权转让价款的30%;河北中储红星美凯龙项目投入商业运营(试开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债权转让价款的全部余款。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继续履行并赔偿守约方为订立和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及全部费用和支出。
本协议双方均有违约,则根据本协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本协议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受让方之控股股东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整合控股股东优质资源,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及盈利能力,进一步实现中储整体上市的战略发展目标。
若本次关联交易成功实施,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中储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项目投入商业运营后,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朱军、陈建宏、王璐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河北中储物流中心的全资子公司-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受让价格以经备案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206号)《河北中储物流中心拟转让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114.73万元,确定债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986.42万元,合计人民币12,101.15万元。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整合优质资源,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及盈利能力,进一步实现中储整体上市的战略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整合优质资源,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及盈利能力,进一步实现中储整体上市的战略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自201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交易。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的情况: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受让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拥有的泰达大厦办公用房,受让价格为1494.30万元,该事宜已经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除上述事项外,过去12个月无其它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河北中储物流中心拟转让河北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5-03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于2015年7月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填写了表决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以 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投资35000万元(公司占股100%)人民币设立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尚需获得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丽水大街1186号
3、法定代表人:戴庆富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商品储存,加工,包装,装卸,检验,搬运货物,物资配送,普通货运,水陆联运,货运代理,集装箱装卸、拆箱、掏箱,库房及机械设备出租,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电子商务,动产监管,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木材、建筑材料、粮油、文化办公机械、五金、交电、电工器材、汽车(小轿车除外)及零部件、橡胶制品、装饰材料、服装、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供应链管理,衡器、起重机械修理,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暂定)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南京地区物流业务,完成对南京事业部及南京地区各分公司资产、资源的有效整合重组。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5-03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于2015年7月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填写了表决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决定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木材的销售”,并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营范围”进行修改。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5-04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买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
公司8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要内容:公司决定参与竞买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参与竞买事宜尚需获得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竞买是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竞买概述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挂牌价格为53000万元。为提升中储在广东地区的竞争能力,实现战略布点,经研究,公司决定参与竞买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竞买股权相关事宜。
该事宜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参与竞买事宜尚需获得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362号
法定代表人:林少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拾玖亿叁仟叁佰柒拾叁万玖仟捌佰捌拾陆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肆拾玖亿叁仟叁佰柒拾叁万玖仟捌佰捌拾陆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土石方工程服务;船舶修理;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船舶制造;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地质勘察服务;水运工程设计服务;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生产混凝土预制件;工程施工总承包;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海洋工程建筑;工程水文勘察服务;测绘服务。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8日正式创立,由60年历史的广州航道局整体改制而成,是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
2、注册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45号之八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由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与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注册资金伍亿元。专业经营港口货物装卸、集装箱货物装卸、CFS作业、陆路运输、联营水路运输、仓储、配送等。
3、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2月28日,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
4、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5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出具的《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354号),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竞买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买是为了提升中储在广东地区的竞争能力,实现战略布点。公司本次竞买是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若本次竞买成功,将对公司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21日 0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21日
至2015年7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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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15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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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登记地点:公司证券股权管理部
登记时间:2015年7月17日、20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郑佳珍、黄晓
联系电话:010-83673502
传 真:010-8367333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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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