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股东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资产”)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开元资产在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5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0% 。本次减持后开元资产尚持有公司15,382,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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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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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前开元资产持有公司股份23,136,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开元资产91%股份,为开元资产之控股股东。
3、开元资产为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公司于2014年12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向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等10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的股份总额从169,506,479股增加至598,439,493股,由此开元资产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原13.65%下降至3.87%;本次减持完成后,开元资产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382,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
三、备查文件
《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减持金圆股份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