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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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直销e网金、官方淘宝店和官方微信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3.2.1 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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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本公司直销e网金申购费率优惠详见公司网站。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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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长于等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长于等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2、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7、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B×C×D
转出总金额=B×C
净转出金额=B×C×(1-D)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B为转出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公司在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官方微信和部分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A类/B类)、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E类)、中证100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上证180价值ETF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可转债基金、上证180成长ETF联接基金、医药生物基金、资源优选基金、服务优选基金、创新优选基金、生态中国基金、量化对冲基金、高端制造基金、品质生活基金、稳健回报基金、事件驱动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2)办理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
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如有新增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本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3) 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4) 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登记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登记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5)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基金与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E类)、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A类/B类)、中证100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上证180价值ETF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可转债基金、上证180成长ETF联接基金、医药生物基金、资源优选基金、服务优选基金、创新优选基金、生态中国基金、量化对冲基金、高端制造基金、品质生活基金、稳健回报基金、事件驱动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6)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7)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本公司直销e网金(目前华宝兴业直销e网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建设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易宝支付、天天盈账户和支付宝账户)及官方微信。
代销机构:本次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各代销机构开始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网点等信息,请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若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各代销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办理本业务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5)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如因投资者提交变更、解约等申请而使扣款信息与登记机构确认的约定信息不符或基金管理人发布暂停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等情况,则此次扣款不成功。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如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的,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处理。
(6)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正常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包括网上交易)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直销e网金的定期定额优惠申购费率详见本公司的公告及网站。
(7)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8)变更与终止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指定基金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官方淘宝店及官方微信。
1)本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200120)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 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2)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官方淘宝店及官方微信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址:http://www.dwzq.com.cn
(1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 http://www.pingan.com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公司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20)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2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2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2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2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26)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862168761616-8507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2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网址:www.hazq.com
(2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2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3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3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3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600 8008、95532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3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址:http://www.bhzq.com
(3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3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3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3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1)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42)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5月7月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4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华宝兴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2)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北证”)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5年7月3日起增加中经北证代理华宝兴业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67)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中经北证办理以上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相关业务。同时,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经北证协商一致,本公司将于2015年7月3日起参与中经北证网上基金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经北证网上申购和定投以上指定基金的投资者,具体以中经北证规定为准。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中经北证网上申购及定投上述指定基金,其费率享有4折起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费率优惠政策如有变更,以中经北证最新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原申购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公布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在中经北证办理转换及定投业务应遵循中经北证的具体规定。
3、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经北证所有,关于活动的具体规定及优惠期限以中经北证的公告为准。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中经北证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2、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调整的公 告
鉴于“汉威电子(股票代码:300007)”、“中国国航(股票代码:601111)”、“长城汽车(股票代码:601633)”、“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华东医药(股票代码:000963)”、“科达洁能(股票代码:600499)”、“建发股份(股票代码:600153)”股票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确保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汉威电子”、“中国国航”、“长城汽车”、“长江电力”、“华东医药”、“科达洁能”、“建发股份”股票的估值更加公平、合理,经与相关基金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2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汉威电子”、“中国国航”、“长城汽车”、“长江电力”、“华东医药”、“科达洁能”、“建发股份”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与其上市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待“汉威电子”、“中国国航”、“长城汽车”、“长江电力”、“华东医药”、“科达洁能”、“建发股份”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华宝医疗B份额(场内简称:医疗B,代码:150262)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0元或以下时,本基金将分别对华宝医疗份额(场内简称:医疗分级,代码:162412)、华宝医疗A份额(场内简称:医疗A,代码:150261)、华宝医疗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7月2日,华宝医疗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华宝医疗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前述情形下的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触发不定期折算当日,华宝医疗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已跌至0.2500元或以下,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华宝医疗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0.2500元有差异。
2、特别提示:近日华宝医疗B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较大,如果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华宝医疗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华宝医疗B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3、华宝医疗B份额表现为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随着华宝医疗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降低,其杠杆率升高。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宝医疗B份额的杠杆率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4、华宝医疗A份额表现为较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宝医疗A的份额持有人会获得一定比例的华宝医疗份额,因此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华宝医疗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进行份额折算时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进行份额折算时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因此,在不定期份额折算过程中,由于尾差处理,可能使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出现微小误差,但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6、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华宝医疗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华宝医疗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华宝医疗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华宝医疗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1、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华宝医疗A份额与华宝医疗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华宝医疗份额的申购、赎回、配对转换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588(免长途话费)、021-38924558。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和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