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5—016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该笔担保金额为7.5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588,731,494.10元的10%,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5—017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向北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景实业)。
●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公司为海景实业向北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150,000万元提供7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海景实业提供担保余额为1亿元。由于海景实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未要求海景实业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22,208.5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588,731,494.10元的48.42%。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召开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海景实业向北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150,000万元,为保证海景实业向北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由本公司和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各为其提供75,000万元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由于该笔担保金额为75,000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588,731,494.10元的10%,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本公司与北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 名称: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411
2.3 法定代表人:张建台
2.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5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2.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证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7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2.8被担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海景实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1,839.43万元,负债总额110,651.82万元,股东权益合计121,187.61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7,976.37万元。
截止2015年3月31日,被担保人海景实业,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0,668.38万元,负债总额128,824.86万元,股东权益合计121,843.52万元,1-3月份实现净利润655.91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北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3.2 担保期限:自签署日起三年;
3.3 担保金额:人民币7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海景实业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负责建设天津湾项目,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即将密切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因此,审议同意由本公司和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各为被担保人向北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150,000万元提供75,000万元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22,208.5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588,731,494.10元的48.42%,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201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5-018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20日 下午2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20日
至2015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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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15年7月2日召开的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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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邮政编码:300050
联系电话:022-23317185
传 真:022-23317185
联 系 人:杨新喆、丁艳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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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