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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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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持有的围海股份(股票代码002586)自2015年5月4日起停牌;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美盈森(股票代码002303)自2015年6月9日起停牌;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联电子(股票代码002546)自2015年6月17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1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围海股份、美盈森和新联电子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日

 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5年7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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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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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场内认购利息折份额产生的计算尾差8,169.00元,归入基金财产。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互联网A份额与互联网B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互联网A份额与互联网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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