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6月30 日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了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现将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对议案六、议案七表决情况作补充公告如下: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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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