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3年1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201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2014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3-021”、“临2013-054”、“临2014-057”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已全部完成注销,公司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详细开立、注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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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该账户内资金(含本金和投资收益)已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