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A类份额、B类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上市交易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和交易代码:
基础份额简称:大成互联网金融分级;场内简称:互联金融;场内代码502036
A类份额简称:大成互联网金融分级A;场内简称:网金A;场内代码502037
B类份额简称:大成互联网金融分级B;场内简称:网金B;场内代码502038
2、基金申购、赎回简称:互联金融。
3、申购、赎回代码:502036。
4、2015年6月30日基金基础份额总额:215,967,281.63份,A类份额36,375,764.00份,B类份额36,375,764.00份。
5、2015年6月30日基金基础份额净值:1.0000元,A类份额1.0003元,B类份额0.9996元。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基础份额18,187,884.00份,A类份额36,375,764.00份,B类份额36,375,764.00份(截至2015年6月30日)。
7、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8、上市交易日期:2015年7月7日。
9、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上市推荐人:无。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2015年6月4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54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分级基金。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方式:场内、场外认购。
5、发售日期: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24日。
6、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7、发售期限:8个工作日。
8、发售机构
(1)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54号文批准,自2015年6月15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5年6月24日,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288,673,159.14元人民币,有效净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共计45,650.49元人民币。本次有效净认购资金已于2015年6月29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463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288,673,159.14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45,650.49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288,718,809.63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认购基金份额0.00份,占基金份额总量的0.00%,本公司未使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于2015年6月29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29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三)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286 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15年7月7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和交易代码:
基础份额简称:互联金融;交易代码:502036
A类份额简称:网金A;交易代码:502037
B类份额简称:网金B;交易代码:502038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5、基金申购、赎回简称:互联金融。
6、申购、赎回代码:502036。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7、本次上市交易份额:基础份额18,187,884.00份;A类份额36,375,764.00份;B类份额36,375,764.00份(截至2015年6月30日)。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
本基金包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本次上市的基金份额全部为场内份额。
未上市交易的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跨系统转托管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将于2015年7月7日开通。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4637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62,264.14份。其中,场内基础份额持有户数为239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础基金份额为76,099.93份。A类份额持有人户数为239户,平均每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为152,199.85份。B类份额持有人户数为239户,平均每户持有的B类份额为152,199.85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础基金份额为599,960.00份,占场内基础基金份额比例为3.30%;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础基金份额为17,587,924.00份,占场内基础基金份额比例为96.70%。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A类份额为1,199,920.00份,占本次A类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3.30%;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A类份额为35,175,844.00份,占本次A类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96.70%。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B类份额为1,199,920.00份,占本次B类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3.30%;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B类份额为35,175,844.00份,占本次B类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96.70%。
(三)2015年6月30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基础份额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持有人名称(全称) |
持有场内基础基金份额(份) |
占场内基础份额比例(%) |
1 |
王毅 |
5,999,980.00 |
32.99 |
2 |
李怡名 |
3,999,980.00 |
21.99 |
3 |
张清平 |
781,980.00 |
4.30 |
4 |
崔书华 |
399,998.00 |
2.20 |
5 |
尚绍华 |
399,980.00 |
2.20 |
6 |
重庆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99,980.00 |
2.20 |
7 |
陈洁明 |
399,980.00 |
2.20 |
8 |
张晨 |
239,990.00 |
1.32 |
9 |
成都共同投资有限公司 |
199,980.00 |
1.10 |
10 |
郭淑兰 |
199,980.00 |
1.10 |
11 |
邱佩珍 |
199,980.00 |
1.10 |
12 |
胡松铨 |
199,980.00 |
1.10 |
截至2015年6月30日,A类份额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持有人名称(全称) |
持有A类份额(份) |
占A类份额比例(%) |
1 |
王毅 |
11,999,960.00 |
32.99 |
2 |
李怡名 |
7,999,960.00 |
21.99 |
3 |
张清平 |
1,563,960.00 |
4.30 |
4 |
崔书华 |
799,996.00 |
2.20 |
5 |
尚绍华 |
799,960.00 |
2.20 |
6 |
重庆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99,960.00 |
2.20 |
7 |
陈洁明 |
799,960.00 |
2.20 |
8 |
张晨 |
479,982.00 |
1.32 |
9 |
成都共同投资有限公司 |
399,960.00 |
1.10 |
10 |
郭淑兰 |
399,960.00 |
1.10 |
11 |
邱佩珍 |
399,960.00 |
1.10 |
12 |
胡松铨 |
399,960.00 |
1.10 |
截至2015年6月30日,B类份额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持有人名称(全称) |
持有B类份额(份) |
占B类份额比例(%) |
1 |
王毅 |
11,999,960.00 |
32.99 |
2 |
李怡名 |
7,999,960.00 |
21.99 |
3 |
张清平 |
1,563,960.00 |
4.30 |
4 |
崔书华 |
799,996.00 |
2.20 |
5 |
尚绍华 |
799,960.00 |
2.20 |
6 |
重庆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99,960.00 |
2.20 |
7 |
陈洁明 |
799,960.00 |
2.20 |
8 |
张晨 |
479,982.00 |
1.32 |
9 |
成都共同投资有限公司 |
399,960.00 |
1.10 |
10 |
郭淑兰 |
399,960.00 |
1.10 |
11 |
邱佩珍 |
399,960.00 |
1.10 |
12 |
胡松铨 |
399,960.00 |
1.10 |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占场内总份额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卓
(下转B0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