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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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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2项议案并以传真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东沟钼矿采选工程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钼汝阳”)为推动东沟钼矿采选工程项目建设,向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贷款1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8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确定;向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4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确定。同意公司为金钼汝阳向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8年;向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4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公司为金钼汝阳上述贷款事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担保额向金钼汝阳按年收取1%保费,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1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17)。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钼汝阳”)

 ●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145,000万元(其中向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高新支行担保金额为45,0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 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金钼股份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东沟钼矿采选工程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钼汝阳”)为推动东沟钼矿采选工程项目建设,向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贷款1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8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确定;向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4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确定。同意公司为金钼汝阳向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8年;向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4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公司为金钼汝阳上述贷款事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担保额向金钼汝阳按年收取1%保费,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范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钼汝阳于2004年2月9日组建成立,注册地为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东沟村韩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000万元。金钼股份持有其65%股权,河南省华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金钼汝阳为金钼股份控股子公司。金钼汝阳主要从事钼矿石采选、加工、销售;钼系列产品、化工产品的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

 截止2015年5月31日, 金钼汝阳资产总额248,221万元,负债总额183,484万元,净资产64,737万元,资产负债率73.9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方: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

 担保金额:10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8年

 保费:根据担保额向金钼汝阳按年收取1%保费

 反担保情况: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金钼股份提供反担保

 (2)债权方: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担保金额:4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1年

 保费:根据担保额向金钼汝阳按年收取1%保费

 反担保情况: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金钼股份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金钼汝阳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东沟钼矿采选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担保额向金钼汝阳按年收取1%保费,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能够有效防范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8,9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8%,无逾期担保,且全部为对子公司金钼汝阳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958 证券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17日 14:00 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7日

 至2015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15年7月14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件应注明“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4、登记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8楼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7

 联 系 人:窦 凯 马 媛

 联系电话:029-88323963 029-88320019

 传 真:029-88320330

 六、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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