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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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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5-5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郑戎女士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其本人于2015年6月19日和6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050万股和880万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1%。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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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起至今,除本次减持外,公司控股股东郑戎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为4,6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4年6月1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日,郑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为6,5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81%。

 2、股东累计减持股份情况

 郑戎女士于2014年2月13日以股份卖出回购模式,通过大宗交易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2015 年6 月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郑戎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郑戎女士将在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至其亲属等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46)。截至本公告日,郑戎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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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本次转让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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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郑戎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现时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诺人现时所持公司股份。

 (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郑戎女士均严格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后,其所持有公司股票为141,119,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受让其股份的直系亲属也将成为其一致行动人。

 4、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至其亲属等的提示性公告》。

 5、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郑戎女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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