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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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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科龙 公告编号:2015-026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本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了五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范炜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范女士将同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一起组成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任职期间,范女士将不从本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24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范炜女士,49岁,历任本公司研发中心主管、副主任,2008年12月至2015年2月任本公司总裁办主任兼任技术质量部副部长,2015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办主任。

 范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除上文披露外,过去三年内范女士没有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过董事,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之任何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权益。范女士并无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于范女士就任本公司监事期间,将不从本公司领取监事薪酬,任期将由2015年6月26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即2018年6月25日)止。

 除上文披露外, 范女士确认并无其它事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须予披露,亦无其它事宜需本公司股东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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