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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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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1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表决如下: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2340万元,向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回报率5%,期限1年(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次交易对方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秦兆平先生、彭亮先生、白新华女士、戴广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独立董事亦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2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增加收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2340万元,向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银行)购买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回报率5%,期限1年。

 2、本次交易对手方东海银行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2015年度第七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秦兆平先生、彭亮先生、白新华女士、戴广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在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独立董事亦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4、鉴于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足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系经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批准,于1988年5月由象山县个体劳动者协会主持组建,以个体工商户为主投资的股份制法人金融企业,2012年3月29日改制成股份制商业银行。东海银行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181号1幢4、5、6、7层,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刘元,注册资本:50900万元,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其主要股东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东海银行的股权比例为28.971%,均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

 2、东海银行坚持安全效益为中心,以防范风险为重点,创新发展方式,规范内部管理,有效促进了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近三年来,各项业务出现大幅增加,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同业业务、中间业务等也得到快速发展。东海银行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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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银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在保证资金安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1、购买金额:人民币2340万元。

 2、期限:1年。

 3、发行方: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投资收益率:预期年收益率5%。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保证资金安全、满足经营需要的前提下,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增加收益。

 七、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仅限于购买银行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操作、监督流程,有效控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真了解和询问,并得到其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从公司的利益出发,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2340万元,向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回报率5%,期限1年。

 2、本次交易属于构成关联交易,该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回报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我们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满足流动性需要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增加收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购买东海银行保本保收益银行理财产品2340万元,2015年6月12日已收到全部本金和利息。201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东海银行没有发生新的关联交易。

 十、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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