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物产中大”)于201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经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 201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调整前后国资公司、交通集团、煌迅投资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以及兴证资管和华安资管认购股份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披露有误。现将公告中“三、物产中大对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价格和数量的调整情况”之“2、发行数量”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如下:
调整后,物产中大拟向国资公司、交通集团非公开发行股数合计为1,204,297,688股,扣除注销物产集团持有的物产中大309,997,543股股份后,本次吸收合并实际新增股份数量约为894,300,145股;物产中大拟向煌迅投资非公开发行股数为16,696,621股;拟向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天堂硅谷融源、中信并购基金-信浙投资、中植鑫荞、君联资本、赛领丰禾、兴证资管、三花控股、华安资管共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01,836,965股。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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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后披露内容如下:
调整后,物产中大拟向国资公司、交通集团非公开发行股数合计为1,204,297,688股,扣除注销物产集团持有的物产中大309,997,543股股份后,本次吸收合并实际新增股份数量约为894,300,145股;物产中大拟向煌迅投资非公开发行股数为16,696,621股;拟向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天堂硅谷融源、中信并购基金-信浙投资、中植鑫荞、君联资本、赛领丰禾、兴证资管、三花控股、华安资管共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01,836,965股。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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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