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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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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37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等情形,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2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下午3:00 至2015年6月2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纪志坚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5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刊登于2015年6月17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0人,所持表决权118,183,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60,164,975股的32.81%。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所持表决权117,730,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60,164,975股的32.6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所持表决权45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60,164,975股的0.13 %。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所持表决权80,149,923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5,164,975股的32.69%。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所持表决权79,790,923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5,164,975股的32.5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所持表决权359,000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5,164,975股的0.15%。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所持表决权38,033,735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000,000股的33.07%。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所持表决权37,939,635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000,000股的32.9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所持表决权94,10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000,000股的0.0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方式

2.2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3 本次发行的数量

2.4 发行对象

2.5 认购方式

2.6 上市地点

2.7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2.8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2.9 募集资金用途

2.10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11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6、关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刘翠梅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38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志坚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受让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报告。

公司拟以66,694,510.81元的价格,受让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武新制冷”)49%股权。其中:以25,861,136.84元的价格,受让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武新制冷19%股权;以40,833,373.97元的价格,受让三洋电机株式会社所持武新制冷30%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新制冷100%股权。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于2015年6月15日对此项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纪志坚、徐郡饶、刘凯、小林纪明、木嶋忠敏在审议时进行了回避。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房屋租赁的报告。

公司将坐落在大连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公司车间6#建筑出租给菱重冰山制冷(大连)有限公司使用,出租面积为15,259.04平方米,年租金为420万元,租赁期限至2029年7月16日止。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于2015年6月15日对此项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纪志坚、徐郡饶在审议时进行了回避。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39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股权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内部资源整合需要,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与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冰山集团”)、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三洋电机”)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受让冰山集团所持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武新制冷”)19%股权,受让三洋电机所持武新制冷30%股权。

2、由于冰山集团持有公司21.34%股份,三洋电机持有公司9.72%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六届十八次董事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纪志坚、徐郡饶、刘凯、小林纪明、木嶋忠敏在审议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冰山集团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本间哲朗

注册资本:14,060万人民币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210200400033329

经营范围:工业制冷产品、冷冻冷藏产品、大中小空调产品、石化装备产品、电子电控产品、家用电器产品、环保设备产品等领域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服务及安装。

主要股东:

2、关联方历史沿革、主要业务、近年发展状况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7月3日,是拥有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集团。以冷热技术为主,事业范围涵盖工业制冷与石化通用事业领域、食品冷冻冷藏事业领域、中央及商用空调事业领域、零部件事业领域、工程·贸易和服务事业领域。

3、公司与关联方间存在的关联关系

冰山集团持有公司21.3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三洋电机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境外企业(日本)

注册地点:日本国大阪府大东市三洋町1番1号

法定代表人:中川 能亨

注册资本:3222亿4231万9083日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0-01-155854

经营范围:电气、通信、电子等

主要股东: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持股100%

2、关联方历史沿革、主要业务、近年发展状况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是日本主要的机电产品生产商之一,也是公司主要合资伙伴。该公司曾为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11年4月起,成为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的全资子公司,并终止上市。

3、公司与关联方间存在的关联关系

三洋电机持有公司9.72%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交易标的:冰山集团、三洋电机所持武新制冷49%股权。

武新制冷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公司(持股51%)、冰山集团(持股19%)、三洋电机(持股30%)。

主营业务:螺杆压缩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制冷空调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制冷空调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维修;高新制冷空调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经营;产品售后技术服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03年1月3日

注册地:武汉市金银潭经济发展区银潭路16号

2、武新制冷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以上财务数据中,201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5年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武新制冷与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担保、委托理财事宜。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转让价格以武新制冷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基础,经双方再次评估议价后协商确定。

五、拟签署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66,694,510.81元。其中:以25,861,136.84元的价格,受让冰山集团所持武新制冷19%股权;以40,833,373.97元的价格,受让三洋电机所持武新制冷30%股权。

2、支付方式及期限:冰山集团在武新制冷取得新营业执照后10天以内向公司开具请款单。公司在收到该请款单后20日内,将转让价款以货币方式一次性支付给冰山集团。三洋电机在武新制冷取得新营业执照后10天以内向公司开具请款单。公司在收到该请款单后20日内,将转让价款以货币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三洋电机。

3、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中国政府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不会出现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内部资源整合需要,公司拟通过受让冰山集团所持武新制冷19%股权、三洋电机所持武新制冷30%股权,将武新制冷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转变为全资子公司。

在本次股权整合基础上,公司将加大母公司与武新制冷间的资源整合力度,通过统一运营,统合研发平台、服务平台、销售渠道,合并同类产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节省资源,提升效率,同时清晰产业链条,提高整体盈利水平。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冰山集团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三洋电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2,699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5年6月15日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其提交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他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整合;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有效回避。一致同意本次股权受让。

十、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40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双方事业发展需要,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菱重冰山制冷(大连)有限公司(“菱重冰山”)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及修改补充协议,将坐落在大连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公司车间6#建筑出租给菱重冰山使用,出租面积为15,259.04平方米,年租金为420万元。

2、由于公司董事纪志坚、徐郡饶同时担任菱重冰山董事,菱重冰山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六届十八次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纪志坚、徐郡饶在审议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菱重冰山制冷(大连)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纪志坚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00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210241400011082

经营范围:离心式制冷机组及相关设备、零部件的研发、制造、批发、售后服务

主要股东: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持股55%、公司持股45%。

菱重冰山于2013年7月17日成立,2014年12月正式投产,首台离心机组于2014年12月17日下线。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出租房屋坐落在大连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公司车间6#建筑,出租面积为15,259.04平方米。该建筑位于公司新厂区内。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房屋的价格是以其所在地近似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为参照,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坐落在大连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公司车间6#建筑出租给菱重冰山使用,出租面积为15,259.04平方米,年租金为420万元,租赁期限至2029年7月16日止。

2、支付方式及期限:租金以货币方式支付,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每次支付105万元。

3、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房屋租赁,既可助力菱重冰山离心式制冷压缩机产品尽快投产,改变公司只有螺杆机和活塞机的主机格局,还可将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的技术优势与公司的生产配套优势和服务优势相结合,强强联手,大力开拓中国大型离心机市场。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菱重冰山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5年6月15日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其提交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他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有利于公司资源有效使用;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有效回避。一致同意本次房屋出租。

九、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648,05899.55%535,6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809,23599.41%224,5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790,87591.53%535,6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807,73592.60%224,5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648,05899.55%535,6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809,23599.41%224,5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790,87591.53%535,6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807,73592.60%224,5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553,95899.47535,60094,1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715,13599.16%224,50094,1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696,77599.16%535,60094,1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05%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713,63589.49%224,50094,1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648,05899.55%535,6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809,23599.41%224,5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790,87591.53%535,6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807,73592.60%224,5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648,05899.55%535,6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809,23599.41%224,5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790,87591.53%535,6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807,73592.60%224,5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648,05899.55%535,6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809,23599.41%224,5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790,87591.53%535,6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807,73592.60%224,5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648,05899.55%535,6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809,23599.41%224,5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790,87591.53%535,6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807,73592.60%224,5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648,05899.55%535,6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809,23599.41%224,5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790,87591.53%535,6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807,73592.60%224,5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648,05899.55%535,6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809,23599.41%224,5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790,87591.53%535,6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807,73592.60%224,5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496,85899.42%686,8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658,03599.01%375,7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639,67589.14%686,8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656,53587.61%375,7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648,05899.55%535,6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809,23599.41%224,5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790,87591.53%535,6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807,73592.60%224,5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553,95899.47535,60094,1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715,13599.16%224,50094,1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696,77599.16%535,60094,1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05%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713,63589.49%224,50094,1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648,05899.55%535,6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809,23599.41%224,5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790,87591.53%535,6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807,73592.60%224,5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496,85899.42%686,8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658,03599.01%375,7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639,67589.14%686,8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656,53587.61%375,7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496,85899.42%686,8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7,658,03599.01%375,7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5,639,67589.14%686,8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2,656,53587.61%375,7000

 所持表决权(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118,183,658117,872,55899.74%311,1000
其中:A股股东80,149,92379,838,82399.61%311,1000
B股股东38,033,73538,033,735100.00%00
持股5%以下股东6,326,4756,015,37595.08%311,1000
其中:A股股东3,294,2402,983,14090.56%311,1000
B股股东3,032,2353,032,235100.00%00

 2015年3月2014年
资产总额453,941,248.47405,175,422.09
负债总额316,276,066.42268,862,727.01
应收款项总额133,455,931.41115,072,497.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7,430,848.09136,111,246.55
营业收入62,591,019.32271,222.285.01
营业利润1,722,286.97-3,441,560.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8,601.54-3,154,385.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88,326.7614,498,5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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