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暂不开放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15年6月26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交易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

 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网上直销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网上直销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

 (2)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未来,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或投资人单日申购最高金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赎回份额或本基金总规模等数量限制,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泰康人寿大厦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泰康人寿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57697399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2160966

 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4.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5年6月2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各类份额上一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敬请投资人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