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5年6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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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的召集、主持情况及表决方式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公司董事长康典先生由于其他公务未能现场主持会议,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首席运营官)万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现场出席及以电话方式参会12人,独立董事CAMPBELL Robert David、王聿中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现场出席及以电话方式参会7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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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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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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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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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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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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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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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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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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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发行新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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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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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至9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1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刚、奚莹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