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委派毕杰先生、胡志明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
2015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其原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毕杰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都证券委派王磊先生接替担任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志明先生和王磊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王磊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附:王磊先生简历
现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主要参与的项目:作为协办人参与并完成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00384)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作为主要项目成员参与并完成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000920)配股项目,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429)增发项目,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银鹰股份有限公司、三联虹普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辅导项目,广东胜捷消防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汤荣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星火传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股份制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