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4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书面表决通过了《关于明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4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

 本公告事项仅是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的进一步明确,不构成对非公开发行方案或募集资金用途的重大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决定具体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投入金额和投入时间,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相关议案已经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授权,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其中包括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公司于2015 年 6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进一步明确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一)以客户为中心拓展综合金融服务,打开业绩增长空间

 (二)以资本中介业务为核心,优化公司收入结构

 1、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2、加大对子公司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入

 3、其他创新业务

 (三)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现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金额明确如下: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决定具体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投入金额和投入时间,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