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15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誉衡前海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誉衡前海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誉衡金服”)。(详见2015年6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15-078号公告《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誉衡前海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5年6月23日,誉衡金服的名称被核定完毕,核定后的名称为“誉衡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誉衡金服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誉衡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杨红冰;
5、注册号:440301113186119;
6、成立日期:2015年06月23日;
7、经营范围: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从事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化工产品、建筑建材、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