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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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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80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15-03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11日,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华实业”)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新余星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星辰”)、安徽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基金”)、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熙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转让53,300,000股(利润分配实施前数据),占公司总股本的9.28%,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及地华实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15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年6月9日,公司收到地华实业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其与中信证券协议转让约定的无限售流通股于2015 年6月8日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已于2015年6月10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2015年6月23日,公司收到地华实业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其与新余星辰、铁路基金、和熙投资协议转让约定的无限售流通股,于2015 年6月19日完成过户手续。

 本次过户完成后,地华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4,832,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3%;祝义财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76,687,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1%;地华实业和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651,519,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4%。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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