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5-022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完全一致,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宜,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3号

 电话:022-60526161-8065或022-60526161-8220

 传真:022-6052616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