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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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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5-03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6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发出会议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回函9份,公司董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甲晶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开发区的旅顺口国用(2011)第160401FZB号、旅顺口国用(2011)第160402FZB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2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5-03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部分自有土地、房产作为抵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2年。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取得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后,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贷款业务,每笔贷款的额度、贷款时间及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一、申请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开发区的旅顺口国用(2011)第160401FZB号、旅顺口国用(2011)第160402FZB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和建筑物(所有权证号:大房权证旅单字第201109292至大房权证旅单字第201109306号)作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2年。

 辽宁万融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2015年5月25日为估价期日和价值时点,分别对公司上述拟抵押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和《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经评估,上述拟用于抵押的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59,054.90万元,其中土地所有权24,680.95万元,房屋建筑物34,373.95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上述土地和房产作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2年。上述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旨在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2.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抵押授信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土地估价报告》和《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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