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在2015年6月16日、6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本公司自查及问询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5年6月16日、6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通过认真自查、问询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沟通,全面了解并核实了相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