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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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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5-027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莱宝高科,证券代码:002106)自2015年4月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7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201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并于2015年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22、2015-023、2015-025)。

 上述相关公告已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相关方案与审计、评估、法律以及财务顾问等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中。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6月19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但由于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标的资产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并复牌,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日期,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6月19日开市后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有关各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8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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