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投资”)的通知,光正投资分别于2015年6月4日、6月1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76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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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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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按光正投资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红利、红息或新增股份等)归属于光正投资。
4、购回期满,如光正投资违约的,海通证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股份。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6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