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关于召开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手中。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郝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管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为规范企业负责人及员工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对《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职务消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国股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废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依据《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及考核办法》,根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对企业负责人2014年个人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了考核,确定了企业负责人2014年的考核结果和绩效年薪,并确定了2015年公司企业负责人基薪基数。
本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与所依据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同步改进,更加适应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信息披露工作有序、及时、准确,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修订,并将制度名称修改为《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的议案》
根据全国人大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除矿山等高危企业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以及控股股东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要求,公司管理机构中拟增设安全生产管理部。
本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