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16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煌建设”)的通知,称其持有的本公司4,184,817股份(代码:002743 股票性质: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占总股本比例:3.45%),因保证合同纠纷分别被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15瑶民二初字第01596号)、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合民二初字第00086号、2015合民二初字第00089号)司法冻结3,554,817股份、450,000股份、180,000股份。
股权冻结具体情况如下:1、富煌建设因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胜利路支行诉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平油脂”)、富煌建设及魏国平金融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为大平油脂提供担保,其所持有的公司3,554,817股份于2015年6月5日被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5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4日;2、富煌建设因在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安徽南峰润邦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峰润邦”)、富煌建设、周玉斌、薛文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为南峰润邦提供担保,其所持有的公司450,000股份于2015年6月5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5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4日; 3、富煌建设因在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巢湖欧亚汽车发展销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汽车”)、富煌建设、沈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为欧亚汽车提供担保,其所持有的公司180,000股份于2015年6月5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5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4日。
截至本公告日,富煌建设持有本公司64,000,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74%;本次司法冻结4,184,817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5%。
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