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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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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5-026号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控股的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酿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与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宜宾县政府)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拟通过嘉酿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的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公司)在当地投资进行啤酒生产项目建设;

 2、按照上述框架协议,本公司和宜宾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与有宜宾县政府签订了《年产3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投资协议》,拟在当地投资进行啤酒生产项目建设;

 3、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本公司发布了本投资公告,本公告所提示的投资协议内容尚需本公司董事审批。

 一、对外投资主要情况概述

 本公司以及宜宾公司与宜宾县政府签订了年产3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投资协议:

 1、 宜宾公司拟于近期对现有啤酒生产线实施整体技改搬迁建设,将其生产经营业务整体搬迁至宜宾县向家坝工业集中区高捷园内。

 2、 该新建年产30万千升(一期不低于2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选址宜宾县向家坝工业集中区高捷园,用地面积200亩,并另规划预留相邻100亩作为二期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3、 项目总投一期不低于人民币3.3亿元,设计产能不低于20万千升。该项目于2015年10月31日前开工建设,总建设周期预计18个月,于2017年9月30日前试生产(“一期试生产”)。力争尽早完成30万千升产能规模的建设;

 4、 宜宾县政府须向宜宾公司支付宜宾公司实收各项补偿金合计人民币1.5亿元(以下简称:“征(回)收安置补偿款”),宜宾县政府确保宜宾公司实收征(回)收安置补偿款人民币1.5亿元,因收取征(回)收安置补偿款扣除搬迁支出后而产生的税费,由宜宾县政府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足额补助,全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付,征(回)收安置补偿款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全部专项用于本协议项下的搬迁及新厂建设。

 二、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嘉酿公司51.42%的股份,嘉酿公司持有宜宾公司100%的股权。宜宾公司技改投资项目将有助于促进公司产能提高,技术装备优化升级,以高品质的酿造理念服务啤酒消费者。

 上述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三、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提示的协议内容均须有权机关审批通过后生效,待该协议经各方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后,各方将按照该生效之协议实现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

 目前上述投资项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于上述投资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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