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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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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08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5年6月11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5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海林、张艺林、于清池、陈宏哲、冯儒、孙令玲、王垚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方天亮、常静因公出差在外地,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海南瑞泽中秦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审核,为满足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与三亚中秦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中秦”)在海南省三亚市共同投资成立海南瑞泽中秦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海上货物运输,砂、石料、水泥、矿渣微粉、粉煤灰等建筑材料销售,混凝土及制品生产、运输、销售,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南瑞泽出资人民币1,02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1%;三亚中秦出资人民币98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9%。

 《关于投资设立海南瑞泽中秦实业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申请信用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公司信用为担保并以张海林先生个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信用贷款;贷款期限:自贷款到账之日起1年;贷款利率: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审批确定后的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3,8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为公司提供信用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融资以及贸易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应收账款上的国内保理业务和项目链融资业务、国内发票融资等业务)等服务,授信期限为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协议,以及签署授信额度内具体贷款所涉及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08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设立海南瑞泽中秦实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6月16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泽”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海南瑞泽中秦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外投资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三亚中秦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中秦”)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拟在海南省三亚市共同投资成立海南瑞泽中秦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属于董事会投资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三亚中秦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号:46020000019841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海南省三亚市鹿回头广场公共游艇码头11、12号板房

 法定代表人:李文科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技术信息交流,船舶配件供应,海上游乐项目经营(旅客运输:三亚鹿回头广场公共游艇码头至三亚湾沿海近岸海域旅客船运输,三亚鹿回头广场公共游艇码头至三亚港务局码头航线),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

 三亚中秦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瑞泽中秦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综合办公大楼

 3、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文科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6、拟定经营范围: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海上货物运输,砂、石料、水泥、矿渣微粉、粉煤灰等建筑材料销售,混凝土及制品生产、运输、销售,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7、出资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投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8、股权结构:

 ■

 上述拟设立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协议各方名称: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秦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二)投资金额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南瑞泽出资人民币1,02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1%;三亚中秦出资人民币98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9%。

 (三)支付方式

 共同投资人约定于公司注册之日起10年内缴足。

 (四)利润分享与亏损共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该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并经海南瑞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充分利用投资各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公司长远利益而作出的慎重决策,但仍然可能面临政策、管理、市场、人才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08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6月16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公司的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对资金的需求,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3,800万元人民币,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业务等,授信期限为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用途以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协议,以及签署授信额度内具体贷款所涉及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08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6月16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股票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且累计换手率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 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5 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2015 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第4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刊登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中的“重大风险提示”。

 (三)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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