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5年3月11日批准聘任耿伟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核准耿伟先生的任职资格。
自2015年6月16日起,耿伟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范耀胜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耿伟先生简历如下:耿伟先生现任本行董事会秘书部总经理。2006年加入本行,先后担任法律与合规部首席合规官、风险管理总部(合规管理)副总经理兼首席合规官、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首席合规官。加入本行前,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及股份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耿伟先生出生于1963年8月,先后在辽宁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学习,并于1995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因工作变动,范耀胜先生已辞去本行董事会秘书职务,该辞任自2015年6月16日起生效。范耀胜先生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本行董事会对范耀胜先生在其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