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A股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公司已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询。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6月12日、6月15日、6月16日,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 东怡球(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
2、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3、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询确认,除了2015年2月17日披露的公告事项仍处于谈判过程中;2015年6月9日披露的公告事项尚需2015年6月25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投票通过。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七日